个体户盈利交税的方式如下: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的营业税。
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没有收入的个体户也需要进行零申报。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即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个体工商户需要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所得税,下一年3月31日前完成年终汇算清缴。
有税控开票系统的个体户,可以通过远程抄报税完成申报;没有税控系统的,可以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建议
个体户应确保正确计算和申报各项税费,避免因计算错误或申报不及时而产生罚款。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应关注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是否准确,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符合定额要求。
个体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时申报纳税,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