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的借贷方向遵循会计原则,具体如下:
贷方表示增加,当企业获得投资收益,如股息、债券利息等收入时,会计分录为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借方表示减少,当企业发生投资损失,如对外投资亏损时,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期末,投资收益科目余额需要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投资收益科目应无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来确定借贷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