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犹豫期通常从 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次日起计算,一般为10天。在这期间,如果投保人不同意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将合同退还给保险人并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且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后成立,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的次日起算,如果投保人在某一天收到合同并签字确认,那么从签字后的第二天零时起,犹豫期开始计算。
从犹豫期开始计算后的第10天结束,包括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在节假日或周末,多数公司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的全部保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在保险公司体检后退保,可能需要扣除体检费。
建议: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合同内容。
如果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应在犹豫期内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并寻求解答。
犹豫期是投保人撤销合同的权利期,务必充分利用这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