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离婚办理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
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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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离婚登记条件。
经审查合格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整个协议离婚流程约需1个月时间。
诉讼离婚
民事诉状,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如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状及相关材料。
法院收到诉状后进行审核,并安排开庭审理。
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则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时间较长,具体时长视法院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若能够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最快捷的方式,约需1个月时间。
诉讼离婚:若协商无果,建议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拖延时间。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