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或家庭在特定时间内没有住房的官方文件。以下是编写无房证明的一般步骤和要点:
截止日期:准确到年月日,即开具无住房证明的日期。
开具人姓名:必须是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开具人的身份证号码。
家庭信息:
若已婚或已有子女,需提供配偶和子女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地址:可以是工作单位的地址或当前临时居住地等。
福利享受:说明开具人及其家人是否在工作单位内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待遇或其他房屋福利政策。
房产确定:明确开具人在本市其他地址是否还有其他性质的房屋。
工资收入
:开具人及其家人的工资收入情况。组织机构代码:
所开具证明的单位的代码。
电话:个人的联系方式或单位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需有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盖章或签字。
工作单位审核: 若被证明人有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社区审核
联系方式:
个人的联系方式或单位的联系方式。
示例格式
兹证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现居住在XXXXXX,名下在南宁市无住房记录,现住房情况为租住他人住房。
单位(或社区)主要领导签名(签章):
单位(或社区)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
1. 上述空白处内容须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涂改无效。
2. 被证明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审核盖章。
注意事项
证明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提供的所有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需要,相关单位或社区需对证明内容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