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生证补办流程如下:
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如有特殊情况,如父母离异,则只需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
若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信息,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
若新生儿父母已离婚,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
在深圳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相关遗失声明。
新生儿未登记户籍的,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登记户籍的证明材料。
若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若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失踪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
若新生儿父母亲均死亡或失踪,还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分娩机构填写补办申请表,由医院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前往医院告知的地点办理出生证。
办理地点为婴儿出生医院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深圳各区卫生行政部门。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登报申明、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准备齐全材料,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获取详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