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开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1:09:04    

交通事故开庭的流程如下:

起诉与受理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立案。

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通知与准备

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

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

判决与调解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流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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