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房者可以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后,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屋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好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
测绘表是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准备好。购房者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购买新房需要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权属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购房者需要注意保存好缴纳费用的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免遗失。
购房者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给登记部门:
盖章的申请表
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购房者需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建议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及时与开发商沟通,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房产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