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并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税收,并在货物出口后,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这种政策旨在鼓励出口,提高国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具体来说,免税并退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产品出口报关正常且属于退税产品,全额收汇且单证齐全,企业可以获得出口退税。
销项税不用交,但不能退税且进项也不能用于抵扣,这种情况常见于小规模纳税人,例如采购免税农产品或来料加工等。
退税的具体操作通常包括:
出口商在出口商品时无需缴纳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或关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可以用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退税。
这种政策对出口企业有重要意义,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退税机制,政府也能促进出口贸易,增加外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