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新险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类保险以气温高低作为赔付标准,当气温达到一定阈值时,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保险以农产品价格波动为赔付依据,当农产品价格低于预定标准时,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
这是一种针对莲藕种植的保险,属于延续性保险,已经试点实施多年。
这是一种新设立的险种,针对日光温室蔬菜因寡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保险期限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这两种保险为新设立的险种,针对葡萄和中草药的种植风险提供保障。
这两种保险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开展的新险种,旨在稳定农户种蔗收益,保障国家食糖供应安全。
这些新险种的出现,不仅丰富了农业保险的种类,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风险保障。建议农户和保险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险种,以更好地应对各种农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