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20岁,那么 不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判决。因为20岁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包括决定自己的居住和生活等事宜。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子女,而成年子女则不涉及这个问题。
尽管如此,父母在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孩子尚未成年,但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且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继续提供经济支持,例如学费和生活费。如果一方愿意继续资助,建议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以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此外,如果孩子因残疾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尽管已成年,父母可能仍有抚养义务,但这并非关于抚养权的判定,而是对特殊情况下的法定抚养义务的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用达成协议,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法院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