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档案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出生地、住址、死亡时间、尸检时间和地点等。
相关医院信息(临床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或急诊号)。
委托或申请尸检单位及主持尸检人员和助手等信息。
尸检申请书或委托书。
有关的临床资料。
由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
尸检记录,包括尸检所见和必要的图像资料(体表检查、体腔检查、脏器检查等)。
病理学诊断和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副本。
死亡原因总结。
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
家庭状况和社会关系。
生前事迹和荣誉。
照片及其底片、幻灯片、图表等。
临床病理讨论记录、参考文献和电子信息资料等。
切片、蜡块等实物资料。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逝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制定逝者档案的收集计划,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时间、存储方式等内容。
人事档案在去世后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销毁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长期为50年。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死者档案的完整框架,既涵盖了死者的基本信息和医疗记录,也包括了个人经历和社会关系等,为后续的相关事务处理提供了详尽的资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