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办错案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是警察故意制造错案,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因客观原因导致错案,则根据过错和后果判定责任。
如果错案导致受害人遭受重大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如果公安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人身权,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受害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检察部门介入。
公安机关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可能包括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责任。
如果存在刑讯逼供等严重过错,应从重处罚。
如果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公安机关应保密并保障其安全。
法院可以对已审理终结的案件进行再审,以纠正错误判决。
以上措施旨在纠正错误、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