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离婚档案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本人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
前往登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调取申请。
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且符合相关条件后,婚姻登记机构会作出准许调取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离婚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同: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诉讼离婚的档案人民法院一般保存30年。
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查阅,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并且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调取离婚档案。建议您在办理调取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