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的报废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持卡人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转接人工服务,说明要办理销卡业务。
如果卡内没有欠款或余额,就可以进行注销,但具体销卡时间因银行而异。
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任意一家发卡行的网点进行销卡。
在网点,持卡人需要先咨询大堂工作人员,领取银行卡注销的业务单号,然后向工作人员提出注销申请,提供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工作人员会核实身份信息并办理销卡手续。
少数银行要求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指定地点进行注销。
持卡人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账户管理”-“银行卡”-“安全中心”-“注销银行卡”,选择要注销的银行卡,填写销户资金转入账户,提交注销申请。
手机银行仅支持注销本人借记卡(一类或二类账户),且卡下余额需为0,卡下电子现金余额需为0,没有配套的存折或存单,且无任何其他签约协议。
银行卡长期不使用且余额为零,两年后可能会被银行自动销户。
主动销户时,持卡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如果银行卡丢失,可以先补办一张新卡,再进行销户。
补办新卡需要支付卡片费,销户时可能需要填写销户申请单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建议
主动注销:如果银行卡长期不使用或丢失,建议主动办理销户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
确认销户:在办理销卡手续时,务必确认所有余额已转出或还清,并取消与之关联的网银和绑定手机号码,以确保账户安全。
咨询银行:在办理销卡前,最好先联系发卡银行,了解具体的销卡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