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供通常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时,通过诱导、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使其按照讯问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因此被视为司法实践中的不当行为。
在判定是否构成诱供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1. 审讯环境条件:是否存在不当的压力或威胁。
2. 实施手段:是否采用了诱导、欺骗、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
3. 言辞表达:讯问人员是否做出了不适当的承诺、误导性陈述。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受审人可以报案、控告或举报。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些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严禁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