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义务兵津贴费:两年共计21600元,第一年850元/月,第二年950元/月。
士官工资待遇:下士(服役第3-5年)月工资约4500元,中士(服役第6-8年)月工资约5500元,上士(服役第9-12年)月工资约6400元,还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岗位补贴等。
家庭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进西藏、青藏兵站部服役的按2倍标准发放。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例如2016年泗阳家庭优待金为9770元,2017年可能超过10000元,服义务兵两年可达到20000元以上。
大学生入伍补助:本科毕业生家庭优待金增加60%,本科在读和大专毕业优待金增加50%,大专在校生优待金增加40%。
优秀士兵奖励: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地方民政在当年家庭优待金上加发10%;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现役人员,分别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40%、50%给予奖励。
退役待遇:包括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服役年数)等。
军人父母赡养费:一方年满60岁即可每月领取600元。
军人配偶荣誉金:每人每月500元。
义务兵家庭补助金:国家统一给每个现役义务兵家庭每年补助1万元。
搬家补助费:因工作调动或部队换防,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3-5千元。
军人伤残补助:根据伤残等级,补贴标准不同,最高可达9700元。
三属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补助上调10%。
“三红”补助: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上调10%。
参战补助:参战退役军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月750元。
带病回乡补助:符合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此补助。
这些补助和补贴旨在保障军人的基本生活,激励更多年轻人投身国防事业,并在退役后能够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具体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部队,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