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非法进入
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缓冲区和核心区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我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梁野山顶及上瀑布群等核心区。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三、需要进入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参观、拍摄、登山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进入保护区前,向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出申请,管理局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拟进入保护区的日期、人数、活动项目、区域、期限和组织单位或个人姓名、地址等事项。
四、非法进入保护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非法进入的单位或个人自负。
五、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对阻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97-4827642。
特此通告
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来源:武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