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州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应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协查材料。
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核查。若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书面告知申请人;若初审符合申请条件,则在其受理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城区住建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核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接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申请方式包括家庭、单身人士和多人合租,具体申请条件可参考相关政策和指南。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进行公开摇号、公示和轮候,期间若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取消资格。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关注柳州建设网或相关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申请时间和相关信息。
若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