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超载根据什么处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34:12    

船只超载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规,具体处罚如下:

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的处罚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船长的处罚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责任船员的处罚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情节严重的,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裁量标准

情节轻微的,可以处以2-3万元罚款,并暂扣适任证书3个月至4个月。

一般情况下,客船超过核定载客数额幅度30%以内且未造成事故或险情的,可以处以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适任证书3个月至4个月。

内河航运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或旅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船只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载重规定,避免超载,以确保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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