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标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制定谈判文件、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以及进行谈判。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文件需要提前准备好,并确保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能够获取到。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这样可以确保有足够的竞争,从而选择到最合适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项目审批或备案:招标人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招标策划: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策划,招标代理机构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为市场主体提供招标服务的专业机构。
市场调查与招标文件编制:建设单位委托相关的咨询公司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人公开招标信息,邀请潜在投标人投标。
发售标书与资格预审: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开标、讲标与评标:在公开场合公开开标,投标人进行讲标,然后由评审人员进行评标。
签订合同与履约: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项目履约,采购单位进行验收后支付货款。
政府招标的一般处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